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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— 《 古穆尔 • Gumur 》

刑讯逼供在历史上是怎么来的?

How Did The Extortion Of Confessions By Torture Come About In History?

2023-01-15 19:09

今天,以外星人的视角,心平气和地,和大家客观谈一谈,刑讯逼供这种令人深恶痛绝的事,到底是怎么来的,文章中间可能有一点让你不适的文字,请你不要生气,请耐心读完,文章尾部会有结论。

刑讯逼供根源于破案压力

常识理性告诉我们:人类社会中除了极少数虐待狂以外,一般人从施暴和虐待他人当中是得不到快乐的,这个道理用人话来说就是:对犯罪嫌疑人实施刑讯逼供,其实对侦查人员并没有什么好处,不但没有好处,而且还费力,所以我们说,刑讯逼供这个东西本身,其实是不符合侦查人员的利益的。

那么,既然不符合侦查人员的利益,为什么有的侦查人员还是会刑讯逼供呢?

答案是:

破案压力

是的。上级压下来的破案压力。

在上个世纪末到本世纪初,我们司法界有一个叫做“命案必破”的命令,什么意思呢?就是说在群众中造成影响的命案,一定要破,我不管你用什么方法,总之你要破,破不了怎么办呢?破不了,你就回家耕田,让破得了的人来上班。

好了,“命案必破”,四个字压下来,到了派出所和分局,其实就是一座山,这个东西摆到侦查人员的面前,就变成了一道很现实的选择题:

选项A:不择手段,尽快破案,宁可抓错,不可放过,嫌疑人嘴硬的,打他一顿,他就招了,以前都是这么办的,有用。

选项B:无论嫌疑人嘴巴多硬,也要坚持文明办案,案件破不了,我宁愿丢官丢工作,宁愿我全家人失去生活来源。

读者朋友,如果换了是你,你选哪个?

答案是:你会选A。

是的。多数的正常人,都会选A。

那么你既然选了A,刑讯逼供就免不了,一旦刑讯逼供,冤案也就免不了。

这就是为什么我们说,“命案必破”其实是一个典型的“圣母心办坏事”的命令,这个命令的出发点是好的:“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,严惩杀人犯”,但是,它忽略了一个基本事实:就是说在技术条件有限的情况下,有一部分的命案,注定是破不了的。那部分“破不了”的命案,你下了死命令:一定要“破”,下面的侦查人员压力山大,最终破案的答案就是:屈打成招。

说到这里,大家不要误会我,我没有必要故意为侦查人员开脱,我只是指出一个客观事实:没有人天生喜欢诬陷他人,世界上多数的刑讯逼供和冤假错案,其实根源都在于“破案压力”四个字,没有破案的压力,就不会有刑讯逼供,也就不会有冤假错案。

可是大家不要忘记,如果一点“破案压力”都没有,那么势必又会出现另一种结果,那就是:大量的命案破不了。那样的话呢,就会出现“人民群众不满意”的情况,大家都说你无能,连个杀人犯都抓不住。

是的,人民群众的嘴巴,就是这么刁,不好伺候的,从来都这样。

所以,这其实是个两难,这个两难的困境,有没有解决的办法呢?

有。你耐心往下读。

刑讯逼供在历史上是怎么来的?

清代的刑讯逼供

刑讯逼供的心态有两种

侦查人员对犯罪嫌疑人实施刑讯逼供,通常侦查人员的心态有两类:

第一类:我明知你不是凶手,但我就是要诬陷你,因为我要交差,而至于你有多冤枉,我才不在乎。

第二类:我深深相信你就是凶手,只不过你嘴硬,不给你点颜色瞧瞧,你是不会招供的。

客观地说,在现实的世界里,抱第二类心理的侦查人员,占了多数,那么试问,抱第一类心理的侦查人员,有没有呢?有,但是不多,他们不占多数。

也就是说,依据我们的司法实践,其实多数的刑讯逼供,多数的冤假错案,都是因为嫌疑人本身就有一点嫌疑,侦查人员先入为主,产生偏见,推断出错,并因此对嫌疑人实施刑讯逼供,进而最终导致的冤案。

在这里我要点出来大家注意,无论是第一种还是第二种,都指向的是侦查人员的素质问题,可是你要知道,在我们这个社会里的刑事案件侦查人员,几千块万把块钱的月薪,你想他们的素质和能力,能有多高?哪个精英会甘心一辈子拿你这几千块万把块钱的月薪?所以,其实他们基本上都不是精英,而是一群平庸的人。是的,你要马能跑,你就要让马吃好草,你没有好草给马吃,你就不要指望马能跑。侦查人员是中低收入者,你指望他们办事不出错?不存在的。

刑讯逼供在历史上是怎么来的?

历史上几乎所有的“青天”都使用过刑讯逼供

刑讯逼供虽然恶心但它有用

大家知道不?其实刑讯逼供这个东西说起来,虽然像过街老鼠一般,人人喊打,可是你要知道在中国三千多年的历史里面,刑讯逼供其实一直都是捕快和狱吏的破案利器。

是的,你没有看错,刑讯逼供虽然可恶,可是在多数情况下,它是管用的,你即使是在包拯的公堂上,当时宋朝也是这样办案的:大人先问几句,作出基本判断,犯罪嫌疑人嘴硬不招供的,就叫王朝马汉之类的拖进去,打一顿板子,之后啥都招了,我为什么杀人,在哪杀的,怎样杀的,杀了丢在哪里,然后让嫌疑人带路,指认现场,挖出尸体或者遗物,案件告破,在中国三千多年来,其实命案基本上都是这样破的。

大家不要误会我的意思,我不是说刑讯逼供有多么伟大,我只是告诉你一个客观事实:在中国三千多年的司法史里面,刑讯逼供,一直都是命案破案的有用手段。注意:一直都是。

是的,这个手段虽然令人讨厌,但是,它是有用的,行之有效的,是在三千多年的司法实践当中,不断被证明是有用的。

即使在最近几十年的中国,许多命案的顺利告破(这里指的是案子真正破了,而不是屈打成招那种“破”),其实都少不了刑讯逼供的辅助,只不过具体手法和程度不同,有的让你饿几天,有的让你困几天,有的叫你罚站几十个小时等等之类的,当然打人的也有,各种手法都有,换句话说,这个话虽然说出来不好听,但是在过去几十年里,确实让老百姓拍手称快的许多命案的告破、凶手的伏诛,其实都少不了刑讯逼供的帮助。为什么呢?因为它简单,直接,好用,见效快。

说到这里,我再一次申辩:我不是在为刑讯逼供辩护,我只是指出一个简单的事实:刑讯逼供虽然可恶,但是,它在多数情况下,是有用的。这是个事实,不是观点。我再说一次,这是一个事实,不是我的观点,而且其实我挺讨厌这个事实。

世上没有完美的司法制度

那么说到这里,你是不是想拿鞭子逼问我:你什么意思?你是不是支持刑讯逼供?

当然不是。

我旗帜鲜明:反对刑讯逼供。

但是,我想告诉各位的是:没有了刑讯逼供,命案、大案、要案的破案率,就会下降。

是的。你没有看错,如果100%戒绝刑讯逼供,那么各地命案、大案、要案的破案率,就会在不同程度上,出现下跌。

凭什么这么说?因为过去几十年里英美法系国家和地区的司法实践,早就证明了这回事。

上个世纪90年代的香港劫匪张子强,明明是抢劫了运钞车,但是被香港的法院宣判无罪,大家知道为什么吗?因为他请的律师,找到了证人证言的某一点瑕疵,就推翻了一整份的证言,法院依照“疑罪从无”的原则,宁愿放过,也不冤枉“好人”,结果,法院宣判张子强无罪释放,你看看下面这个张子强,在法院门口欢呼胜利的嚣张模样:

刑讯逼供在历史上是怎么来的?

张子强的律师攻击证据链条一个小小的瑕疵,为张子强赢得无罪释放

是的,如果没有了刑讯逼供,那么就会有许多坏人漏网。你千万不要误解我,我并不是说刑讯逼供有必要存在,我在这里只是告诉你,你喜欢龙是对的,但是,真龙来的时候,你不要害怕。是的,司法文明是对的,但是不要忘记:司法文明不但保护好人,司法文明同时也会保护坏人。这不是我的主观推断,这是个常识,是西方司法界的实践所证明了的事。

美国著名的“辛普森杀妻案”,也是一个很好的例子:辛普森明明杀了他老婆,美国警方不敢对辛普森实施刑讯逼供,然而辛普森的嘴巴就是硬,死不承认,警方只能四处搜集旁证加以证明,结果证据被律师推翻,如何推翻的呢?就是因为侦查人员在搜集证物的时候,手续上出现了瑕疵,污染了证据链条,因而导致整个证据链条出现瑕疵,迫使法官为了“程序正义”,在明明知道辛普森是凶手的情况下,将他无罪释放。

刑讯逼供在历史上是怎么来的?

辛普森拒不招供,侦查人员不慎污染了部分证据,导致辛普森被无罪释放

我们的社会有许多巨婴,他们认为只要彻底废除了刑讯逼供,天下的坏蛋都绳之以法了,天下的好人也都安全了,其实,根本就不是那样的,真实的世界是这样的:如果我们彻底废除了刑讯逼供,那么以下这两件事,会同时发生:

第一件事:世上所有的好人,不再蒙冤,屈打成招的冤案,不会再有。

第二件事:由于没有了刑讯逼供,许多犯人由于嘴硬,拒不供认,侦查人员无法搭建严谨的证据链,结果是许多案件达不到起诉标准,案卷会被检察院退回,中止侦查,许多犯人会被释放。

是的。你没有看错,如果没有了刑讯逼供,以上这两件事,会同时发生。

是的,你喜欢的龙,来到你家的时候,你会发现:龙虽然很神圣,但是,它是很丑的。

我重申一次,我不是说刑讯逼供好,我只是善意提醒你:

不要叶公好龙

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,根本就没有完美的司法,哪个国家都没有。一个都没有。

讲一件亲身经历的事情给大家听:

多年前,我在香港上班,职务是一家大公司的法务,有个贩卖我公司品牌假货的市民,被我举报了,逮捕了,但是他交了保释金,回家候审。开庭那一天,我作为证人,也出庭,冤家路窄,我竟然和这个犯人同坐一个电梯,他在电梯里对我说:“我认准你了,你平时走路小心点!”

是的,犯人恐吓我。坏人为什么这么嚣张呢?答案是:因为司法文明。

前面我说过了,司法文明不但保护好人,其实也保护坏人,你如果认为司法文明只保护好人而不保护坏人,那么说明你还没长大,你还是个孩子,你太天真了。

开完庭,这个贩卖假冒品牌商品的人,被香港法院判了什么刑罚你知道不?答案是:无罪释放。

为什么?就是因为他嘴硬,他坚持说:他不知道他卖的是假货,而且检察官也无法证明犯人明知故犯,所以,检方败诉了,犯人被宣告无罪。

读到这里,我又要澄清了,我不是在贬低香港的司法,相反,我赞同香港的司法,但是,我在赞同香港司法文明的同时,我接受司法文明的“副作用”,是的,司法文明也有副作用,它的副作用就是:保护了坏人。

技术是司法进步的最大依靠

说到这里,你是不是被绕晕了?一会说刑讯逼供不好,一会又说刑讯逼供有用,一会说司法文明好,一会又说司法文明有副作用,一会说龙很美,一会又说真实的龙很可怕,你绕来绕去,你到底想说什么呢?

其实我绕开绕去,我想说的,只有一句话:

你幻想中的

那个完美世界

是不存在的

是的,十全十美的世界,是不存在的,我们能做的,是不断往完美的方向走,仅此而已。

刑讯逼供这个东西,其实早已被历史证明了两点:

第一点:简单粗暴,行之有效(优点)。

第二点:容易造成冤假错案(缺点)。

现代文明司法的思想认为:宁可放过,也不可错判,所以,目前人类社会达成的普遍共识是:应该彻底放弃刑讯逼供。

是的,这就是为什么从2000年开始,大城市的公安局招聘新人,都要求本科以上,因为他们也意识到问题了:司法人员的综合素质,很重要。

那么,既然要抛弃刑讯逼供,以后犯人嘴硬,拿他们没办法,这个困境该如何突破呢?

答案是:

技术

是的,依靠技术。

这就是为什么,监控技术、DNA技术、人脸识别技术、指纹鉴定技术……等等一系列的侦查技术,被广泛地应用到司法工作当中,这也就是为什么,我们的大街小巷,都装满了监控,其中一个重要目的,就是为了在犯罪嫌疑人嘴硬的时候,调出他的监控,把他的行踪亮出来给他看,把他作案的证据链条搭建起来,让凶手在不挨打的情况下,输得心服口服。

刑讯逼供在历史上是怎么来的?

监控首先是为了治安,其次才为其他,而不是相反

好了,说到最后,我来一个总结:

总结一:刑讯逼供已经被历史证明,是便捷高效的破案手法,但是,由于容易导致冤假错案,副作用太大,所以,应当彻底禁绝,这个虽然在实践中暂时还无法彻底杜绝,但是在国家的立法层面,已经达成共识。

总结二:禁绝刑讯逼供虽然好听,但其实也必然会导致破案率下跌,所以,支持禁绝刑讯逼供的人,要在短期内接受这个代价。世上没有完美的司法。做人不要叶公好龙。

总结三:司法进步的条件,除了人的思想意识进步之外,还需要技术的进步,所以我们经常说:文科生叫嚣大半生,最后发现,解决问题还是要依靠理工男。只不过,当你门外的街头被装上监控的时候,大家不要带头起哄,说什么“侵犯隐私”、“加强控制”,什么事情都起哄,自己又解决不了问题,可是别人做什么,他总是为了反对而反对,这样的态度,除了证明自己是一个巨婴之外,其实什么意义都没有。